第十一章、景区环境生态保护规划一、景区生态原则和生态分区(一)、景区生态原则和对策为了维护景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当在三项原则下,对景区生态环境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表11.1)。表11.1景区生态原则与对策原则具体对策与行动制止对自然环境的人为消极作用对石竹山、石竹湖等主要景区的游客采取疏导,使游客在景区内合理分布;严禁游客和居民进入生态危机区和不利区进行活动;通过对团队和散客的游赏时间控制,对游览时间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的规定,有步骤、分阶段地对项目开发和经营进行管理。保护景区内自然综合体原貌对景区内所有事物种群进行严格保护,维护其结构和功能;严格保护石竹山、石竹湖等典型景观和笔架山等森林的自然综合体原貌。提高自然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大气、水、噪声和放射等环境质量标准,控制和降低各项污染程度;采取人工手段,营造适应景区生态环境要求的风景林、防护林,建立完整而流动的水系。石竹山旅游风景区环境规划的目标是: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使环境与旅游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使生态系统实现良性源环。建立一个舒适宜人的自然环境、高效先进的经济环境、文明和谐的环境。为了保证以上具体对策与行动的落实,应当实行以下两项生态行动:编制和执行《我是一个生态旅游者》手册,对旅游者的游赏行为实行管理;编制和执行《景区生态环境管理规定》,对开发经营者和当地居民的行为进行管理。(二)、生态分区根据规划区生态环境现状,目前,区内不存在生态危机区,规划生态分区由不利区、稳定区和有利区构成。(1)生态不利区主要是有较高保护价值的石竹山、狮岩堂等山体和石竹湖等水体。这里的植被多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本区重点保护山水交融的自然景点和区内动植物资源。主要保护措施有:保护区域内的资源特色,不得破坏自然的景点和景物。划定保护的界线,确定观赏距离和视线走廊。保持山体轮廓美,水体清洁、空气清新,严禁任何的开山采石破坏山形山体行为。保护森林植被,封山育林,促进森林的恢复和发展。对历史古迹(如石竹山道院)等应加以修复保护,建筑风格应与原有建筑风格相一致。除小型的休息、服务性和观景性建筑外,不得建设大型人文景观建筑。加强环保和森林防火防虫,使景区旅游开发持续发展。(2)生态稳定区主要分布在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景区范围。一般是土层较厚和水分条件较好的山麓丘陵或低丘平地,现状植被以常绿阔叶林为主。主要保护自然景观资源、风景林、水源林和生态环境,建立良好的生态系统。其主要措施:实行林相保护,维持地带性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景观。加强景区景点的绿化美化,提高旅游度假环境的质量。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使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水源林,保持水体清洁,不得人为破坏水源。严禁砍伐森林,不得采石、挖土、建墓,抓好植树造林(造竹),防止水土流失。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辟游步道和小型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旅游无关的设施。对历史遗址(宋窑、)等应采取措施严格保护,并完善标识系统。不得建设严重破坏自然景观的大型人工项目,不得进行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景区内部应使用电瓶游览车,不得有污染的机动车进入。注意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3)生态有利区外围保护区之外2km缓冲区的范围。主要保护景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保证景区内生态环境不受周边环境污染影响。其主要措施:强化企业审批手续,不得建设有污染的乡镇企业。全面规划周边用地,做好周边范围的环境保护,防止污染源产生。周边新建的项目不得有碍旅游景区的形象。注意对自然村落发展规模的控制。二、生态资源保护对象风景生态保护是风景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为了保持石竹山旅游风景区作为景区的本质属性,应当把保护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看待。为此,应当首先确定保育的资源和对象(表11.2)。表11.2风景生态保护的主要资源和对象保育资源和对象保育级别自然资源山体地貌景观一级水体景观一级野生动植物资源视具体物种而定森林生态系统二级人文资源石竹山道院特级侨乡风俗民情一级、宋窑遗址一级闽东农村田园风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