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治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我县城市治理工作,美化XX县区情况,塑造优越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加速现代化文明城市历程,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司法、律例和规章,结合我县实践,制订本方法。条二条本方法所称XX县区是指县城规划区内的建成区和规划发展区。本方法所指的市容市貌,首要是指与XX县区情况亲密相关的城市修建物、修建物、市政公用设备、公共场合、临街景象、园林绿化等的容貌。本方法所指的情况卫生,首要是指XX县区街道、广场、公共场合、水域等情况的打扫保洁;XX县区垃圾、粪便等生涯垃圾的搜集、清运、处置;XX县区情况卫生设备的治理和维护。第三条县城市治理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作为县县政府主管市容市貌和情况卫生的部分,担任本方法的施行。第四条在县XX县区内从事各类与市容市貌和情况卫生相关活动的任何单元和小我都必需恪守本方法。第五条各单元要积极宣传城市治理的方针、政策、司法、律例、规章和科学常识,进步单元和小我的城市治理认识,养成优越的文明卫生习气。第六条任何单元和小我,都应该尊敬城市治理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阻碍、阻遏城市治理工作人员实行职责。第七条XX县区内各单元和居民都要对门前及四周情况执行“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次序),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以任何托言回绝实行“三包”任务。任何单元和小我都有维护市容市貌、情况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备的整洁、美观,维护市容市貌、情况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备的任务;有揭发和控诉毁坏市容市貌、情况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备等行为的权益,对行使揭发和控诉的单元和小我,县县政府将赐与恰当奖励,并保存机密。第1页共8页第八条对在城市治理工作中成果明显的单元和小我,由县县政府或县城管局赐与表扬、奖励。第二章市容市貌治理第九条XX县区中的修建物和设备,该当符合国家规则的城市容貌规范。(一)不得私自在临街的修建物上插挂彩旗、加装灯饰以及其它装饰物。(二)任何单元和小我都该当坚持其临街修建物、修建物及其它设备的无缺、整洁,并合时清洗,按期粉刷、润饰。(三)修建物的顶部、临街面走廊等该当坚持整洁,无堆物堆料;首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域的修建物顶部、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的高度。(四)临街修建物装修工程方案必需经县城管局搜检同意,按顺序处理手续后方可施工。新建、改建修建物,该当依照设计规范一致设置阳台和窗户的护栏、空调设备托架、公用电视采纳系统等设备;现有修建物设置的护栏、空调设备托架、公用电视采纳系统等设备没有到达要求的,该当逐渐改装或撤除;确需设置的晴雨棚、德律风亭,经同意后按一致规范设置,设置单元要按期对设置修建物进行维护和保洁。(五)XX县区内不具有排烟、排污的街道门市严禁运营饮食业。第十条在XX县区设置户外告白,必需恪守以下规则:(一)告白牌、口号牌、橱窗、宣传栏、地名牌和路牌,该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标准,设置单元该当增强治理,坚持平安结实、无缺整洁,无空置、无破损、无污迹和严厉褪色;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载体方式的户外告白应坚持显示完好,不时亮、不残损。对损坏严厉、影响市容市貌的,应实时撤除。(二)大型户外告白的设置,必需经县城管局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则处理审批手续,在指定地址设置;张贴告白归栏张贴。第十一条在公共场合应用条幅、旌旗、气球、充气式安装、第2页共8页什物造型等载体方式设置口号、宣传品的,该当恪守以下规则:(一)依照县城管局同意的局限、地址、数目、规格、内容和刻日设置。(二)坚持整洁美观、笔迹明晰,无破损、无残损,到期必需立刻撤除。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私自在公共场合分发、吊挂、张贴宣传品、告白,不得私自在修建物、修建物、公用设备、树木上描写、涂写、喷涂口号、宣传品及告白。第十二条严禁私自占用XX县区道路、人行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建立暂时修建物、修建物,设置集贸市场、生产加工,做到座商归店、游商归市。因非凡需求,必需先到县城管局处理暂时占道答应证,并按规则交纳占道费。第十三条制止在XX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