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两示范、一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各街道党工委,各镇、乡党委,市直属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为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根据《市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及《中共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市开展“基层基础年”建设活动,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基层基础示范村、示范站所创建和后进村整顿活动(以下简称“两示范、一整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村级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站所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窗口单位,两者都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直接服务广大群众的重任,其工作作风和成效如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开展基层基础“两示范、一整顿”活动,提高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管理服务水平,对于加强新时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开展基层基础“两示范、一整顿”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合心合力应对严峻挑战、创业创新推动科学发展”实践总载体,以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坚持示范、整顿两手抓,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着力培育一批“可信过硬、可学能推广”的示范点,着力整顿一批“群众不信任、组织不放心、社会不认可”的后进村,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基层基础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切实发挥村级组织和基第1页共3页层站所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以及在计划生育、社会维稳、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生态保护等社会面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科学发展基层基础。通过半年多的创建整顿,力争到10月,全市基层组织中有10%左右的村达到示范村标准,10%左右的后进村得到整顿转化,10%左右的基层站所达到示范站所标准。二、创建标准和整顿要求(一)示范村创建达到“五个有”标准:一有健全和谐的组织机构。村级党组织设置合理,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充分。建立健全包括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下属单位在内的村民自治体系,工作网络顺畅,作用发挥明显。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机构健全,治保、调解组织体系完善,职能明确,运行规范,运转协调。二有坚强过硬的干部队伍。村党组织书记素质高、能力强。村干部廉洁勤政守法,管理服务能力较强,村两委关系协调,领导班子团结坚强,工作实绩突出,受到上级组织认可和群众拥护。村两委后备干部做到正职一职两备,副职一职一备。党组织活动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好,党员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稳定,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较好,能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双带”和稳控能力。三有优势鲜明的主导产业。有依托本地资源的支柱或特色产业,劳动力就业充分,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或增幅居本市行政村上游水平。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体系基本形成,农民组织化程度高,村级集体经济保值增值机制有效,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四有活力有序的民主政治。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党员群众能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第2页共3页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及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到位。民主管理扎实有序,严格执行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基础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集体财务收支按程序审批、入账,民主渠道畅通,实施效果好。民主监督切实有效,村集体财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