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检监察工作暨推进“两深”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两深”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两深”工作分工方案》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1.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两深”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律协党委;时限要求:8月底前到位)2.“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由“一把手”负总责,局纪委书记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协调配合抓分管部门工作,局“两深”办组织实施部署和督导工作。(牵头单位:局“两深”办,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时限要求:长期)3.将“两深”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2014年度起)4.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分片督导制度。(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时限要求:2014年9月底前)二、深化“三项建设”,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践行“六项承诺”,深化思想作风建设。1.掀起中、省、市一系列会议精神的学习热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树立牢固的思想根基。(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律协党委;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前)2.组织纪检干部参加全市“三转”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时限要求:2014年底)3.开展读好书籍、听好讲座、看好教育影片、参加“纪检沙龙”等活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时限要求:2014年8月启动)第1页共4页4.践行“六项承诺”活动,开展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的监督。(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2014年8月启动)5.组织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廉政书画评选展示活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协办单位:政治部、办公室、机关党委;时限要求:2014年9月底前启动)6.开展“每月一案”警示教育活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时限要求:长期坚持)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深入基层和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牵头单位:政治部、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计财装备科;时限要求:长期坚持)(二)强化培训和保障,深化能力素质建设。1.积极组织参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前启动,长期坚持)2.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2014年12月前完成)3.落实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所需设备、资料、场地等保障。(牵头单位:计财装备科、办公室;时限要求:长期)(三)配齐配强人员,深化基层组织建设。1.协调配齐区县司法局纪检组长,优化纪检干部结构。(牵头单位:政治部;协办单位:纪检监察室;时限要求:2015年12月前)2.探索开展区县局纪检组长向市局纪委述责述廉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2014年12月底前)3.探索建立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信息平台。(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2014年12月底前)三、深入推进“三转”,突出主责主业(一)突出主业转职能。1.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不该纪委监察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冲突的业务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第2页共4页监察室;协办单位:政治部、办公室;时限要求:2014年12月前)2.制定司法行政系统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强化纪委的监督职责。(牵头单位:政治部、纪委监察室;时限要求:2014年9月前完成)3.制定区县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时限要求:2014年10月前)(二)依法执纪转方式。1.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网站和“廉洁”等互联网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协办单位:局办公室;时限要求:长期)2.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开展重大节假日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活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