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施方案一、接待的县级领导(一)县委书记、县长。(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实职领导。(三)县委、县政府助理调研员,副县级干部。二、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安排。星期一、星期五为县委领导接访;星期二为县政府领导接访;星期三为县人大领导接访;星期四为县政协领导接访。三、接待地点县信访局接待室。四、工作要求(一)正县级实职领导信访接待日。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县委书记信访接待日;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二为县长信访接待日。(二)副县级在职领导按安排表确定的时间定点接待。(三)对于因特殊情况届时不能参加接访的领导,由四大家办公室另行安排县级领导接替参加接待。(四)在开展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中,接访领导应尽量做好解释答复工作,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交办,并跟踪督查。县信访局和相关单位及分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要根据事项的轻重缓急做好调查答复和情况反馈。(五)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信访接待日制度。以上这篇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6点公文网网,谢谢。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