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及扩散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院工作制度。医务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1、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业务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2、对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处置。(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3、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4、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