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在职人员考核及奖惩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工作人员的使用管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能,稳定人才队伍,促进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分类和内容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三种方式。1、试用期考核:在试用期对新招聘的人员进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1)工作积极性和动手操作能力。(2)遵守单位劳动纪律。(3)服从上级老师指导,对所从事岗位的领悟和学习能力。2、平时考核: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被考核人日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由科主任进行审核评价。(1)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和对待所在科室其他同志的团结协作方面的表现。(2)服从科室各项安排,积极参与院内和科室各项活动方面的表现。(3)对待就诊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热情和服务质量方面的表现。(4)勤奋钻研业务、工作能力方面的表现。(5)遵守单位院纪院规方面的表现。3、年度考核:在每年年终进行全员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如下:(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医德医风方面的表现,以及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敬业方面的表现。(2)能,主要考核岗位业务水平及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和创新能力。(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各项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情况。(4)绩,主要考核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二、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考核标准是:(1)优秀:政治思想素质高,能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全面履行聘用合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工作作风好,有改革创新精神,实绩显著。(2)合格:政治思想素质较高,能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工作责任心较强,能较好的履行聘用合同,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能够完成本职工作。(3)基本合格:政治思想素质一般,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工作责任心一般,完成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一般,工作能力较弱,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工作成效一般。(4)不合格:政治思想素质较差,业务素质较低,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和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责任事故和恶劣社会影响。三、考核程序1、试用期考核和平时考核由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自行安排。2、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1)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工作总结;(2)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在此基础上,各科室召开科室评议会,进行测评;(3)各科室在参考评议结果(即群众评议其德、能、勤、绩)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3、对拟确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报送院人事科备案,由院考核领导组研究审批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4、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被考核人本人档案。四、考核的组织实施院、科成立两级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领导。1、院考核领导组的职责是:(1)制订年度考核实施细则。(2)组织、实施全院年度考核工作。(3)审批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2、科级考核领导组的职责是:(1)按照院年度考核方案进行考核。(2)拟定考核等级。(3)提出人员使用建议。(4)制订试用期及平时考核方案并进行考核。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一)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考核的结果作为单位对聘用人员解聘、续聘、调整岗位和工资以及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