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加强我县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71号令)、《**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2020年)及《**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编制防治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治理责任及费用。二、地质灾害现状、分布范围及防治重点(一)地质灾害现状根据2014年《**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成果,全县确认地质灾害隐患点142处,其中崩塌95处、滑坡28处、地面塌陷11处、泥石流8处,共威胁1343户,5488人,2969间房屋,12栋高层住宅,2个单位,第1页共5页1370亩耕地,18.2公里道路,潜在经济损失约18467.5万元。(二)分布范围我县地质灾害分布极不均匀,主要分布在**镇、**镇、**镇、**镇、**镇、**农业园区、**镇、**办事处、**镇,**镇、**办事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77%,其它乡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存在。(三)防治重点按各隐患点的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等因素,已确认的142个隐患点均作为2016年度县级防治方案点。其中68处威胁村民、单位等的实行村、镇(办事处、农业园区)、县三级群测群防(见附件2);63处威胁公路的,为交通部门群测群防点,由交通部门进行日常监测预警(见附件3);11处煤矿开采引发地面塌陷隐患的,为矿山企业群测群防点,由矿山企业进行日常监测预警(见附件4)。根据全县气候及降雨的实际情况看,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为全年的重点防范对象,7-9月份为泥石流防范的重点时节。三、我县地质灾害的防范措施(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为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了“**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国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国土局、县应急办、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能源局、县供销社、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教育局、县武警中队、铁路,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办公室主任由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担任,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也必须相应的成立专门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第2页共5页一是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是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二是要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全年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向所辖范围内公布值班电话,保证灾情、险情的迅速传递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开展。三是要执行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