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溧委组通2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区镇机关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三定”方案,特制定安监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进一步扩大用人民主,坚持任人唯贤,拓宽选人渠道,促进全面学习,加强岗位交流,推进能上能下,激励机关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进取,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机关于部队伍,促进安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员竞争上岗工作在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二、全员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条件全员竞争上岗是局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人选,凡是符合竟争上岗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与中层领导职位的资格竞争。全员竞争上岗应在核定的编制和中层职数限额内进行。(一)基本条件参加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二)资格条件1、本局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人员。2、竞争职位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1961年1月1目以后出生)。3、竟争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中层副职(级)岗位第1页共6页工作两年以上;竞争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在下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竞争同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不限。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三、全员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这次全员竞岗采取竞争任职资格或竞争具体职位的方法进行。通过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形式予以确认全员竞岗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方案。结合局工作实际和竞争职位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向局机关全体人员公布,并按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公布后,原任中层干部继续履行原职责,直到该科室负责人重新明确为止。2、组织报名。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可只报一个任职意向,也可兼报其他任职意向,并写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3、资格审查。竟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公布参加竟岗人员名单。4、述职和民主测评。参加竞争人员应向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述职,介绍自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述职时,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派员参加。5、组织考察。局竞岗工作小组,根据参加竞争人员的个人素质要素、述职、民主测评等,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情况必须形成书面材料,提出任用建议。6、讨论决定。考察后,召开局长办公会,根据参加竞争人员的资历、述职、测评等综合情况和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票决决定拟任用人选。并进行公示。7、公示任用。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第2页共6页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文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备案,《干部任免审批表》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归入个人档案。四、全员竞争上岗人员的管理全员竞争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任期内享受岗位相应待遇。男性年龄达到55周岁,女性年龄达到52周岁后不再担任中层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五、全员竞岗工作的组织领导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了使这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指导下,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刘德波为组长,副局长张锋、许秋生、黄毓南、任伟为成员的公开竞争工作领导小组。全局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认真严肃的态度,积极配合做好公开竞争上岗的各项工作。2、精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