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各项交通文明指数测评达标,有力推进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从2017年5月开始至年底在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的决定,特制定我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宣传文明交通理念,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有效改善和维护交通秩序,努力缓解交通拥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组织领导成立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谭文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甘艳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三、工作任务(一)努力提升全民法治交通、文明交通意识1.采取制作展板、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和管理,增强全局人员自觉参与文明交通的积极性。2.围绕文明交通主题,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课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活动,并通过网络、微信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3.安监站应当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有关企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二)不断完善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优化交通环境4.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协助相关部门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第1页共4页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加大科技投入,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5.加强货运车辆污染公路治理的管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配合公路、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渣土货运车辆撒漏、扬尘、闯限行区等交通违法行为,抓好工地渣土货运车辆的源头治理工作。6.改善静态交通秩序,解决停车难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管理。(三)严肃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纠正交通不文明行为7.严禁机动车无牌无证、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滥用远光灯、在斑马线前不让行人、不避让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向车外抛洒物品、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8.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闯红灯以及过街跨越隔离设施、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9.坚决纠正雨天飞车溅水、开车吸烟、行人过马路打手机等交通不文明行为。10.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纳入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违法率纳入年终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11.建立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通报、处罚制度。个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直接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精神文明奖挂钩。个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过本单位驾驶员数10%,取消精神文明单位评选资格。个人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一次告知个人,三次通报,五次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十次以上直接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精神文明奖挂钩。属党员或公务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约谈,并记录在案。个人十次以上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超过单位驾驶员数10%,取消精神文明单位资格。(四)全力推进社会协同共治12.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组织路口交通协管员,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到XX县区主要路口分7:30-第2页共4页12:00、12:00-18:30两个时间段进行劝导和协同管理。搭建多个交流沟通、协作联动的交通安全公益平台,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13.制定全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完善青年交通志愿者招募、组织、培训、激励等方案,组织开展文明劝导、宣传服务、交通安全宣讲等活动,不断完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做到XX县区主要路口有志愿者在高峰期对行人进行劝导;以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中小学校、景点等区域为重点,建立文明交通监督岗、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等一系列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