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廉政准则教育方案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根据长纪发[2012]10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与《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其他法规制度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监督意识,以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廉政准则》、树立勤政廉政的新形象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取信于民,为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加速跨越赶超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二、活动内容参加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对象是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及局机关党员干部。时间从2012年5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为期2个月。具体活动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第一阶段:理论学习阶段(5月1日至15日)要认真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在学习方式方法上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1、组织主题教育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胡锦涛、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中央、省委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市、县领导在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中央纪委方正出版社编写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问答》。同时,要把反腐倡廉制度的学习教育纳入主题教育活动之中,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第1页共4页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免谈话和函询的暂行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近年来党和国家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反腐倡廉重要制度、规定以及省市、县制定的重要法规制度,本单位制定的重要规定和配套制度。2、举办《廉政准则》辅导报告会。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将邀请有关专家作客“庐州讲坛”,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一场《廉政准则》辅导报告会,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及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县也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一场《廉政准则》学习辅导会,组织观看《廉政准则》辅导报告电视片,努力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工作,帮助党员干部领会好、掌握好《廉政准则》的内容和要求。3、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可通过举行《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学习心得交流、观看廉政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来丰富主题教育形式和内容。第二阶段:宣传教育阶段(5月16日至6月10日)1、加强宣传工作。水务局将编发主题教育活动简报,及时反映各单位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也要及时报送动态信息。要积极参与县“廉洁”采风活动,大力宣扬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严守《廉政准则》方面的先进典型事迹,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2、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中央纪委组织摄制的《贪之害——贪权、贪钱、贪色警示录》、《欲之祸——XX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案件警示录》和《插翅难逃——胡星受贿案警示录》等领导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片,组织参观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帮助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自律意识,始终绷紧立党为公、廉洁从政这根弦,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3、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局主要负责人要围绕“学习《廉政第2页共4页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和“模范遵守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主题,紧密联系本局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尤其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给本局党员干部讲一堂党课。主要负责同志的讲课稿,要及时报送县纪委宣教(调研)室备案。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