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县区青年路小学2018年4月30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照县教体局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确定以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社会人员对学校闹访、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不服从管理的涉嫌违法违纪人员等情况进行严厉打击,营造尊师重教、风清气正、环境优良、人才倍出的育人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富有成效,现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张改红(校长)副组长:武领杰(后勤副校长)刘自强(教学副校长)成员:许盼盼(大队辅导员)、姚高杰(政教主任)、刘书香(教科室主任)、徐瑞敏(教导副主任)1-6年级的年级组长、班主任、值周教师。三、工作重点(一)精准排查近三年来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在校学生(包括失学、辍学青少年),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二)滚动排查学校加入“校园贷”的学生,扎实推进“校园贷”专项整治行动。(三)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发动党员干部、在校第1页共3页师生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举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四)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做好行为偏差学生帮教转化工作,严防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五)加强在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联合公安部门深入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校内外打架斗殴、清钱事件发生。(六)党员干部带头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书。(七)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有关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涉黑涉恶问题的来信来访。(八)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党员干部要带头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宣传标语、黑板报、征文比赛、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防止师生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三)强化摸排,积极举报。要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摸排自查的通知》要求,持续滚动、精准排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发动师生通过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平台、厦门百姓app等多种方式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要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第2页共3页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和安全稳定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在绩效考评和学校综治安全考评中的结果运用。对发现涉黑涉恶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371-6281217XX县区青年路小学2018年4月30日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