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考评方案(试行)第一条为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工作的开展,指导本市露天采石场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本市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的等级考评,其他行业露天矿山参照执行。第三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考核年度内没有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和虽发生死亡责任事故,但不属于国家关闭的依法生产矿山企业可以参加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以下简称:标准化企业考评)。第四条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2007.5-2006),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考评方案分安全管理、露天开采系统2个考评类目,考评类目下设考评项目(见附表一、附表二)。考评项目赋标准分,对照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对考评项目进行考评,评出各考评项目的考评实际得分,考评类目下各考评项目考评实际得分之和为该考评类目的考评实际得分。第五条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考评采用百分制,标准分为l00分,其中安全管理考评占40%,露天开采系统考评占60%,两者相加为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实际得分。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按照安全标准化实际得分和百万工时伤害率、百万工时死亡率将露天采石场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四级企业、五级企业(见附表三)。第六条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等级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其中五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四级企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三、二级企业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一级企业由各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第七条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等级考评程序:(一)企业组织自评小组,按照本办法自评本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形成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企业自评报告(简称:企业自评报告),同时将企业自评报告提交委托的安全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进行复核;(二)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自评等级进行复核,形成书面审核意见;(三)企业按照自评等级向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申请表(见附表四),同时报送企业自评报告和中介机构提供的审核意见;(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中介机构提供的审核意见、企业申请表和企业自评报告进行审核、核准,形成核准意见,并将核准结果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申请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备案表,见附表五),其中:1.申请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各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核准;2.申请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由各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3.申请标准化四级企业,由县(区、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4.申请标准化五级企业,由县(区、市)、市、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五)核准了安全标准化等级的企业由核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简称企业等级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六)企业报送材料:1.安全标准化企业申请表(一式四份);2.企业自评报告(一式四份);3.中介机构审核意见(一式四份);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四份)。第八条企业等级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四级或五级企业、二级或三级企业、一级企业分别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两人以上和三人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颁发企业等级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撤消其标准化企业称号、收回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布。第九条企业等级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附表一: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考评方案——安全管理自评/评审表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自评/评审单位业务责任人(签字):自评/评审表填报日期:年月日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考评办法实得分一、管理机构及人员1.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检查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命文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