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评选十佳农民活动方案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评选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殷办文〔2005〕1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现制定相台办事处“先进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组长:陈庆祝书记副组长:元志勇副书记、主任袁保朝副书记胡忠民副书记成员:王陆锋副主任李俊利副主任张晓鹏工会主席王雄伟副主任薛红艳武装部长刘现强主任助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刘现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参评范围及评选标准l、参评范围。办事处全体机关干部、辖区农民群众(以户籍为准)和长期在我辖区农村居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2、评选标准。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见附件1。三、方法步骤及工作安排根据《通知》要求,本活动办事处共分两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一8月20日)l、任务目标建立健全评选活动领导机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大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下一阶段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2、注意事项(1)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各村要成立评选小组,制定本村的选举办法和实施细则。办事处党委、政府拔出专项经费,给予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保证评选活动后勤保障工作到位。(2)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各村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级宣传新闻阵地,层层宣传发动。各村印制“十佳农民标兵”评选活动宣传单发至各家各户。同时要积极采取文化大院、农村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人户讲解、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二)评选实施阶段(8月21日一9月30日)1、任务目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逐级层层第1页共5页推荐评选“十佳农民标兵”和党政机关先进典型(具体选举程序见附件2)。通过广泛发动群众,严格评选程序,层层推荐评选,确保各村十佳农民标兵的评选质量和社会效果。坚持群众榜样群众选、选出榜样群众学,使评选活动成为辖区人民群众在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过程。2、注意事项(1)突出重心。村级“十佳农民标兵”评选活动作为本次评选活动的重心,坚持把成绩和经验出在农村。(2)坚持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发动群众的原则,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评选村级“十佳农民标兵”时,参与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90%。在评选过程中,要极力反对不经过群众选举,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严格制定并执行各级“十佳农民标兵”评选程序;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广大干部群众行使自己的知情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三是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原则,要确保评选出的“十佳农民标兵”在当地有较高威望,能够为广大群众所认可,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可亲、可敬、可信、可学。(3)搞好督导。办事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督导组,分赴各村搞好督导工作。包村干部要参与下一级“十佳农民标兵”评选大会的全过程。(4)注重实效。在评选活动中,既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使评选过程真正成为弘杨正气、树立新风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过程,真正成为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真正成为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过程。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收到应有效果,达到预期目的。附件:1、相台街道办事处先进典型评选标准2、相台街道办事处先进典型评选程序中国共产党殷都区相台街道工作委员会殷都区相台街道办事处2005年8月18日附件1相台街道办事处先进典型评选标准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不听信、不传播政治谣言。2、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和刑事处罚。3、自学坚持同腐朽、愚昧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第2页共5页4、热爱殷都,积极支持区委、区政府和办事处、农村工作,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利益之间的关系。5、本人及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