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集团安全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杜绝此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分公司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决定自2011年7月25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一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排查整治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二、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德涛副组长:孙茂德、孙大学成员:李军昌、房世川及各处室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安全处,由王德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对分公司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重大事项。三、时间安排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25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立即排查、立即整改,各阶段互相衔接。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和隐患排查阶段各处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逐一梳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要按照分公司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活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各处室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在第一阶段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分公司对开展的整治活动进行抽查。第三阶段:第1页共16页整改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各处室要对前期开展的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制定相关措施,保证整改质量,形成长效机制。四、重点内容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围绕交通部、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客运汽车站、从业人员在运输生产中存在的“gps使用不当”、“三品查验不到位”、“长途车辆和旅游车辆管控不到位”等安全生产隐患和“超员超载”、“超速”、“站外上下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疲劳驾驶”、“不使用安全带”、“危化品车辆违规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强化安全制度落实检查1、机务处、安全处要分别负责检查分公司营运车辆和驾乘人员人员是否达到经营条件要求。2、汽车站、自营车队、生产运行处、监控室要严格“双班驾驶员”、“夜班禁发”、“途中休息”、“连续驾驶时间”、“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等强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3、监控室负责gps监控平台的正常使用,实施24小时监控,建立、落实监控处置制度;负责每天发班前将gps脱线车辆名单交车站报班人员;夜间值班领导负责协助监控值班人员加强“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措施的落实。4、安全处、财务处负责安全经费的列支是否达到比例要求;5、安全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与落实;是否与承包经营者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按规定对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人员签到制度是否建立。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坚决停运整顿。强化营运车辆检查。机务处、保卫处要对营运车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座椅、车门、雨刷、安全锤、消防器材配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第2页共16页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行驶记录仪;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进站经营。达不到车辆技术条件,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一律停车、停班,收缴线路牌、营运证。强化汽车站安全检查。汽车站、机务处、保卫处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XX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专业与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站级要求;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危险品查堵制度是否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是否得到落实;驾驶员随车携带证件检查、即时驾驶证明检查和酒精检测制度是否落实;人车联检制度是否落实;防漏油、防漏气、防漏液、防易燃易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