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爆破员作业证核发公安分局普通许可承诺件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取得《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取得相应技术职称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手续齐全,经考核合格。受理后1个工作日1、由已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相关证件的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所属正在或需要从事与爆炸相关工作,并具备爆炸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提出申请。2、持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审批表》;人事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技术主管部门盖章的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设计书、获奖证明等材料。3、持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公安部门为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发的相关许可证爆破员作业证无窗口受理—主管民警受理当日初审--主管支队长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共1个工作日)--窗口告知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不收费共1个,治安支队秩序队顺义公安分局一楼办事大厅69425650取得《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无无无无复印件及原件。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核发公安分局普通许可承诺件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6个工作日1、持区县以上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2、一式三份《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审批表》。3、持储存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最大库容量)说明书;持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四邻距离图(能显示仓库地理位置及周围村镇、厂矿、重要建筑设施、公路和铁路、供电和通讯线路等的距离)、建筑平面图(能显示库区与生活区,库区与每个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以及岗楼、围墙或铁丝网、看守房等的位置)、安全设施图(能显示雷管防护、消防、供电、道路、报警等设施);专职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无治安支队工作人员受理(3个工作日)—主管支队长审核(2个工作日)—主管局长审批(1个工作日)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不收费共1个,治安支队秩序队顺义公安分局一楼办事大厅69425650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无无无无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保管、守卫人员登记表。4、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已依法设立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新设立的企业)。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核发公安分局普通许可承诺件公民、法人、其它组织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6个工作日1、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2、一式三份《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许可证审批表》。3、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安全操作规程。4、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已依法设立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新设立的企业)。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无治安支队工作人员受理(3个工作日)—主管支队长审核(2个工作日)—主管局长审批(1个工作日)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不收费共1个,治安支队秩序队顺义公安分局一楼办事大厅6942565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营业执照无无无无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临时存放爆破器材审批公安分局普通许可承诺件公民、法人、其它组织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1个工作日1、由已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相关证件的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提出申请。2、一式三份《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审批表》。3、持储存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最大库容量)说明书;四邻距离图、建筑平面图、安全设施图;专职保临时存放爆破器材许可证无治安支队工作人员受理—主管支队长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共1个工作日)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不收费共1个,治安支队秩序队顺义公安分局一楼办事大69425650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无无无无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管、守卫人员登记表。4、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公安部门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