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焙烧工(审定稿)柳州华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拟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焙烧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焙烧工。1.2职业定义操作、控制、调节焙烧炉、煅烧炉、烧结机及附属设备等,制备熔炼炉原料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室内、外,粉尘,有毒有害,高温,噪音。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计算能力,动作协调性较好,具有从事一定劳动强度工作的能力。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均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均不少于100标准学时。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3培训场地及设备标准教室及相应的焙烧设备。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⑴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⑵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⑶本职业学徒期满。──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⑴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⑵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⑷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⑴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⑵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⑷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⑸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⑴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⑵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⑶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式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生产现场实际(或模拟)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1.8.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分钟。1.8.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相应的焙烧设备,且操作工具齐全的生产现场进行,或模拟实际操作。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运转状况等条件必须适合考核要求,并在考核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