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市民〔2016〕213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委办〔2016〕203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委办〔2017〕1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全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镇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严峻政治考验。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明纪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保证。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第1页共13页(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写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XX省实施办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居)务监督、村(居)民自治、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社区)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四)搞好统筹协调。要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法律规定、党的领导和群众意愿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二、时间安排及选举方式**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7年3月底结束,选举日为2017年3月10日。确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选举的,要按程序上报县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三、主要目标任务(一)依法选举产生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居民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1名,其余为委员职数。(二)推选村民(社区成员)代表。每个村至少推选20名村民代表,社区成员代表根据社区规模情况确定,一般应不少于30人。第2页共13页(三)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4名。(四)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组长。每个村(居)民小组设组长1名。(五)推选产生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成员不少于21人,其中村(社区)、组干部不超过50%。以上人员任期三年,其中常职干部设置及选任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执行。四、工作步骤(一)选举准备(2017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