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粮食局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抢险应急预案县粮食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做好我县粮食系统各类重大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一、重大安全事故范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学药品事故、锅炉、粮食机械、索道及其化设备事故和中毒事故。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县粮食局成立粮食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本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粮食储销企业法人代表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是:(一)组织领导全县粮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三)根据事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协助事故单位组织人员疏散工作;(四)协助事故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全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产业指导科,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粮第1页共4页食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粮食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三、各级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职责范围(一)县粮食局负责所辖基层粮食储销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二)基层粮食储销企业负责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局纪检组、产业指导科、购销总公司参与相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都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市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时间联系电话:85239718(节假日联系电话:85212074);(二)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迅速组成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现场。事故发生单位主管粮食部门、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五、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第2页共4页(一)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粮食部门、职能科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三)指挥部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的实际情况,统一协调指挥,必要时请求其他工程抢险队伍参加救助与抢险工作,或请求专家和部队等外部救援力量支援;(四)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六、其他事项(一)根据职责制定不同类别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火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