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自治区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现就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总体目标。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文秘114版权所有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设厅党组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扎实有序开展。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得到纠正,经营行为进一步端正,建设部门行政行为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设系统相关制度得到完善,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格局,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和建设职工队伍健康成长。指导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大局。从发展大局出发,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二、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表现形式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两大部位。重点环节是规划审批、房地产开发交易、产权登记、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分包、资产评估、特许经营权取得、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预决算、中介服务等。第1页共8页表现形式。一是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一些企业通过对业主、评标委员会成员或业主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贿赂,或贿赂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有的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受贿赂;有的领导干部或政府主管部门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谋取私利。二是在工程分包中,专业分包企业为了拿到分包工程,向总包企业行贿,有的企业层层转包,层层压价,收取好处。三是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向施工企业或业主经办人行贿或给回扣,导致在材料设备的采购上,选劣弃优、舍近求远,购买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四是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贿赂,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或提高价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设计人员违规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商,收取回扣。五是在项目预决算中,一些施工企业通过向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行贿,采取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骗取工程款;一些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为谋取私利,巧立名目,拖延付款,企业为了尽快结清工程款和材料设备款,被迫向欠款业主或管理人员行贿。六是在房地产开发中,一些开发企业在办理规划审批过程中,向主管部门管理人员行贿,获取土地、规划许可、提高容积率,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规划、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一书两证”、资质、资格审批权,为开发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大开方便之门,收受贿赂。七是一些发包方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权,弄虚作假、规避招标,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活动,从中索贿受贿;有的强迫承包企业签订“阴阳合同”,私下索取好处。八是在市政公用项目资产评估和国有企业事业改制中,一些企业事业单位隐匿瞒报资产,有的里外勾结,恶意减损、侵吞国有资产,谋取私利。九是在房屋拆迁中,一些拆迁机构人员与拆迁人内外勾结,以虚增拆迁户、虚增拆迁面积、虚列房屋拆迁补偿费、虚构居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手段,从中谋取私利。十是一些单位和个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向中介机构(评估)行贿,抬高或压低价格,损害业主利益;一些中介机构为获取业务,与委托方相互勾结,弄虚作假、替人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第2页共8页三、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