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沟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XX省民政厅XX省财政厅XX省统计局XX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XX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扶办发〔2010〕133号、2010年9月20日)各市、县扶贫办(局)、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残疾人联合会:现将《XX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XX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国家扶贫标准的提高,扶贫工作进入了开发扶贫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西部大开发会议精神,按照国开办发[2010]31号文件要求,积极探索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扶贫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地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促进贫困地区经第1页共6页济发展、构建和谐陕西。(二)总体目标1、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2、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监测管理机制;3、建立针对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的分类帮扶机制。(三)基本原则1、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原则。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原则。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可操作原则。二、范围对象(一)工作范围我省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工作范围为99个有扶贫任务的农业县,重点是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标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照维持我省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的测算,确定为1196元;农村扶贫标准,继续执行国家1196元的贫困标准,同时,参考全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情况,按照我省的扶持能力和扶贫工作的长期目标,再以1500元的标准识别长期徘徊在脱贫与返贫范围的低收入人口。(三)扶持对象按照我省的扶贫和低保标准测算,扶持对象约为全省20%的乡村人口,包括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低保对象,以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含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扶贫对象一次确定,多年扶持,定期动态调整。三、主要内容(一)对象衔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由各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对第2页共6页象识别工作要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在具体操作上,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民主公示要求,认定扶贫和农村低保对象。对于农户的申请,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识别指标分别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市、县扶贫办审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报市、县民政局审批。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市、县级扶贫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各市、县民政局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办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二)政策衔接。对农村低保对象,要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加大扶持力度,采取项目直接到户(产业项目、扶贫异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等)、实体带动到户(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到户)、资金直接到户(小额信贷、互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