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部分副科级干部兑争上岗方案*****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部分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市局党委决定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部分空缺副科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细则》及省工商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若干意见(试行)》等干部任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完善具有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为*****工商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二、竞争上岗职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与县(市)区工商局副科级领导职位10个。三、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1、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成绩突出;有良好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工作思路清晰;公道正派,勤政廉洁;2、熟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熟练操作使用工商行政管理各类业务软件;第1页共6页3、具备竞争职位所必需的沟通协调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身体健康;(二)资格要求1、全市工商系统在编在岗公务员。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3、市局机关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副主任科员以上公务员;各县(市)工商局、XX县区分局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层正职(包括经批准兼任事业单位、协会秘书处正职负责人的公务员);4、系统计算机应用技能中级测试合格;此前因故未参加系统计算机应用水平资格等级中级测试的或者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应当在面试后参加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任用资格。所任职的单位荣获全国、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以上、“十佳文明规范工商所(科室)”并现任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或个人近三年荣获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省级劳动模范、三等功以上、省工商系统经济卫士、*****市工商系统“十佳红盾卫士”、“十佳工商所长(科长)”称号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7周岁(即1964年7月5日以后出生)。四、实施步骤(一)公布方案。成立市局系统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局及各县(市)工商局、XX县区分局分别动员部署。(二)公开报名。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同志,可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加分情形的相关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所在单位(市局机关由所在处室)签署初审意见后汇总上报市局系统竞争上岗办公室。报名地点。市局机关为市局人事教育处,各县(市)工商局、XX县区分局为该局人事教育科。(三)资格审查。市局竞争上岗办公室按本方案规定进行第2页共6页资格审查,报市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四)加分。报考者具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适当加分,但最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1、近三年个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以文件、证书载明落款时间为准,下同)个人荣获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省部级综合类荣誉或记一等功的加5分,近三年所在单位获全国、省部级综合类荣誉并时任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加2分;2、近三年个人荣获省工商系统经济卫士称号、市级劳动模范或记二等功一次的加3分;3、近三年个人荣获*****市工商系统“十佳红盾卫士”、“十佳工商所长(科长)”称号的加2分,近三年所在单位荣获市级党委、政府综合类荣誉或*****市工商系统“十佳文明规范工商所(科室)”称号并时任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加1分;4、近三年个人获省工商系统业务能手或记三等功一次的加1分;5、近三年个人获省部级、市级党委(政府)发文表彰的单项先进荣誉的加0.8分、0.6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