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3〕1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帮助贫困对象尽快脱贫致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宜春的战略部署,以改善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核心,以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目标,通过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主导产业,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二、目标任务从2013年起,用6年时间,对我市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20.8万贫困人口(含享受低保人口)开展帮扶到户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稳定实现帮扶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得到稳定有效保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4600元以上;稳定实现全市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到2018年底,我市帮扶对象全面得到有效扶持,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5%以下,提前两年实现《XX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目标。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8月)各地要结合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发动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乡村组户,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帮扶到户工作的重要意义、具体政策、措施步骤,做到全市农村家喻户晓。(二)帮扶对象识别阶段(2013年9月底前)各地要依据统计调查部门的贫困人口具体数据,采取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多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步骤,将扶第1页共4页贫对象户和低保户平稳、准确地识别出来。(三)建档立卡阶段(2013年10月底前)对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户和低保户,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簿、县乡有电子档案,省市两级可随时联网查询和汇总。扶贫对象户建档工作,由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其中低保户建档工作,由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扶贫对象户档案要有明确的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人口数、年龄结构、贫困成因、脱贫需求、收入现状与来源等内容和指标。(四)帮扶到户阶段(2013年-2018年)帮扶到户工作采取分期实施、滚动推进的方式,分两期进行,扶贫对象户一经确定三年不变。第一期(2013年-2015年)。通过3年的强力、准确扶持,使全市扶贫对象户大幅减少;第二期(2016年-2018年)。依据前一轮的帮扶成果,结合统计调查部门核定的我市农村贫困数据,开展新一轮的帮扶到户建档立卡和帮扶到户工作,以适应变化了的扶贫对象和低保户收入增减状况,集中人财物,打好扶贫攻坚的歼灭战,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4600元以上的目标。四、帮扶方式结合帮扶对象实际情况,综合采取以下帮扶方式:(一)基础设施帮扶。对贫困人口较集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严重滞后的自然村,重点帮助改善通路、通电、通水条件,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解决“行路难”。对25户以上贫困自然村,力争通过2至3年列入省计划予以补贴,不足部分由县、乡、村自筹和挂点帮扶单位扶助,完成自然村道路硬化改造。解决“通电难”。对目前还未用上电的边远山区自然村,由供电部门争取或自行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帮助架设输电线路,确保贫困户用电。解决“饮水难”。在与水源所在村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争取水利部门的政策资金支持,帮助建设小型饮水工程(包括蓄水陂、沉淀池、过滤池、蓄水池和输水管道筹),解决饮水难问题。第2页共4页(二)移民搬迁帮扶。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帮扶对象,开展移民搬迂扶贫,每年争取搬迁3000人左右,6年完成18000人的搬迁计划。城建、国土部门要协调解决移民户安置选址、用地和审批问题,将移民户迁往就业、生活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同时,国土、城建、房管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为贫困户建房减免一定费用。(三)产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积极性的扶贫对象给予产业帮扶。市、县财政要结合各自实际,分期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