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局廉洁自律实施方案2篇第一篇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任务的进一步落实,推动我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五个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在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开展党员干部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五个问题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用建设、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对党的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组织领导为保证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五个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经研究,成立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五个问题”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三、专项检查对象局机关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四、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对2012年1月1日以来以下五个方面情况进行检查:1、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行为;2、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行为;3、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违规从业行为;4、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相关规定情况;5、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第1页共6页五、实施时间和方法步骤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7月25日起,至2012年9月底结束,分自查自纠和迎检两个阶段。1、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8月15日)。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所属党员干部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详见附件1)。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并于2012年8月10日前连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2)报局办公室。2、迎检阶段(2012年8月底至9月底)。由区纪委、区监察局检查组组织对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六、有关要求1、自查自纠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五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违纪违规人员纵容包庇的,经查实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2、局属各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填写的《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各单位收集后,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报区廉政办;附件1(个人)和附件2(单位)的相关表格一份交局办公室、一份由局属各党支部存底备查。3、局属各单位要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项目,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4、收缴的违纪款(含个人主动上交的),由区纪检监察机关收缴,统一登记,并上交本级财政专户。账户名称:市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行: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文山信用社,账号:。第二篇为进一步激发文化新闻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营造“加速崛起、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文化事业在新第2页共6页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开展“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速推进“四区”战略目标,谋求进位赶超、跨越发展为重点,以“四讲四弘扬”(即讲实干,弘扬务实精神;讲创新,弘扬进取精神;讲操作,弘扬攻坚精神;讲境界,弘扬奉献精神)为重要抓手,引导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勇争一流意识、服务发展意识,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增强工作新成效、提升工作新水平,努力推动文化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