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百户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9年度各村委会综合考核细则一、经济发展(500分)(一)农业生产(280分)1.农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增加7%,粮食总量增长2%,马铃薯、蔬菜、水产、水果、蚕桑等产业(100分)。①农业增加值差一个百分点扣5分。②粮食产量按下达指标,差一个百分点扣10分,超额完成一个百分点加5分,考核指标按小政发【2009】1号文件执行。③样板示范上每个村委会包谷、洋芋100亩以上集中连片各创建1片,少一片扣5分。④各村每年举办科技培训两次200人次以上,少一次扣5分;出现大面积毁桑现象的扣3分。⑤承办镇级以上样板的,镇级加10分,县级加20分,市级加30分,市级以上加50分;⑥承办现场会的,镇级加5分,县级加10分,市级加15分,市级以上加20分(注:同一样板只按最高加分条件加分一次)。2.畜牧业生产(50分)①完成畜牧业产值、收入、总产量、品种改良各项生产指标(10分)。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考核指标按小政发【2009】3号文件执行。②组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100%(20分)。免疫密度差一个百分点扣2分,因工作不力,导致疫病发生蔓延,畜牧业工作考核不计分。考核指标按小政发【2009】14号文件执行。③积极发展规模养殖户、扩繁场、养殖小区,完成镇确定目标(15分)。缺一户扣5分,超额完成一户加5分,培育一个养殖小区加10分。考核指标按小政发【2009】3号文件执行。3.林业生产(100分)①提高森林覆盖率,严格控制毁林开荒(25分)。出现集体毁林开荒,发生一起扣10分,出现个人毁林开荒每起扣5分。②严格执行林业资源限额采伐制度,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滥砍滥伐、少批多伐现象(25分)。出现上述情况未及时制止的每起扣5分;滥砍滥伐、毁林开荒的,查处一起扣5分;山林承包未通过“一事一议”公开发包的、引发纠纷引起群众上访的,每起扣5分。③完成镇下达的核桃种植任务,核桃产业发展按要求完成任务,并创建一块50亩集中连片的样板(30分)。完不成种植任务的,差一个百分点扣5分,没有落实样板的扣5分。④核桃苗后期管理必须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成活率达85%以上(20分)。成活率不达标的,差一个百分点扣5分4.农机推广(30分)①完成镇下达的机耕、机耙及新增动力指标(10分)。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②农机检审工作,确保检审率达95%以上(10分)。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③农机安全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农机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农机事故发生率、重伤率、死亡率控制在0.4%、0.3%、0.2%以内(10)分。未按时进行检查,少一次扣2分,三项指标超过控制率此项不得分。(二)农村财务管理(50分)1.实行“组帐镇管”,设置专职出纳统管小组资金(10分)。未实行专职出纳统管此项不得分。2、按季作帐,及时公布帐目。帐目公布每年不低于4次(15分)。未按时作帐扣5分,未及时公布帐目(有公布记录)每次扣2分,帐目公布缺一次扣2分。3.建立健全出纳现金日记帐、各类应收、应付明细帐、借款明细帐、农户往来明细帐等各类帐置(15分)。缺一类帐扣3分,发生遗失此项不得分。4.规范收入票据(10分)。使用不规范票据每份扣2分。5.因财务管理混乱引发群众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10分,私设小金库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考核不计分。(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和招商引资工作(50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完不成此项不计分;超额完成一个百分点加10分;招商引资工作取得较大成效,每五十万元加5分。(四)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工作(50分)圆满完成镇下达的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任务,完不成任务的、达不到要求验收不合格的此项不计分。(五)水库坝塘管理工作(50分)1.防汛抗旱工作(20分)。所辖水库坝塘不得超水位蓄水,溢洪道须畅通无阻,汛前对各水库坝塘溢洪道、防洪沟、启动设备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开关灵活。超水位蓄水每件扣3分,溢洪道不畅每件扣3分,启动设备损坏或开关不便每件扣3分。2.水库坝塘管理(15分)。明确专人管理,建立责任制,管护人员落实不到位,发现一次扣5分;做到“一库一人一档案”管理并上报备案,未做到每件扣5分;辖区内水库坝塘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检查少一次扣5分,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