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会议文件之四福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教育部和福建省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总体安排,福州市将于2006年秋季启动高中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为加强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与教学管理,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现就我市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管理原则与制度保障(一)基本原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和学时。2、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3、科学而有序地实施课程,努力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二)制度保障1、学校要建立并逐步完善课程和学分管理制度,接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2、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课程和学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教学质量做出评估,并定期公告。3、教育研究部门要分学科制定高中课程学科管理指导意见。二、课程结构与设置(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学习领域。含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方面。第二层次:科目。每个学习领域的下位设置若干个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八个学习领域含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以及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第三层次:模块。每个科目的下位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二)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必修课:含八个领域之下的12—13个科目,以及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所有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必修课。学生每一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应获得一定的学分,以防止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全面发展。必修课合计116分。选修Ⅰ: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等候模块供学生选择。以满足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选修Ⅰ合计22学分。选修Ⅱ:选修Ⅱ课程由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发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选修Ⅱ合计6学分。(三)学时与学分普通高中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原则上每修习18学时获得1学分,每学时40至45分钟。各设区市可根据每个学期的实际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为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每周安排4学时,在第1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安排2学时,在第2段内完成一个模块教学的任务;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研究性学习应当保证270个学时,计15学分;社会实践共3周,合计6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10个工作日计2学分。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36学时2学分。学习领域科目必修选修I选修Ⅱ学分周学时所需学段总学时语言文学语文1045180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科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外语1045180数学数学1045180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82或48或4144历史62或46或3108地理62或46或3108科学物理62或46或3108化学62或46或3108生物62或46或3108技术信息技术42472通用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