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草案)附件1XX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按照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110号文)的要求和部署,2006年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XX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并制定了《XX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现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形成本方案。一、试点目标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形成一批技术创新体系健全、持续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及示范性、带动性较强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全省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试点企业总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突出。——试点企业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技术创新机构建设、科技投入、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获取、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试点企业积极申报和承担国家、XX省科技计划项目,努力吸引和凝聚高层次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试点企业努力开展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的科技、经济合作与交流,利用社会资源的能力显著增强。—1———试点企业积极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开发、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引导职工增强节约第1页共5页意识,推广应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二、工作原则(一)自愿申报。企业自愿申报试点,以开展试点为契机,积极制定和实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办法和措施。(二)突出引导。加强政府的引导,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三)注重集成。省有关部门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措施有效集成,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向试点企业倾斜。(四)分类指导。选择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五)重点推进。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发挥其对各类企业自主创新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三、试点条件从我省十大重点产业中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基础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和培育。试点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试点条件:(一)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产业规模的盈利企业。2011年销售收入分别为:工业及高新技术企业1亿元以上、农业企业6000万元以上、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3000万元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企业核心技术或产品至少获得1件国家发明专利或6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植物新品种、6件软件著作权、1项全国驰名商标等授权(认证),或主持制定过至少1件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2—(三)持续创新能力较强,具有技术研发机构和稳定的研发队伍。2011年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处于同行业前列。(四)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的财务制度及能保证稳定增长的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制度等。(五)工会组织健全,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第2页共5页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六)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企业给予优先试点。1.高新技术企业;2.拥有通过国家或省认定的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的企业;3.被确定为省级试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四、试点内容(一)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取得新成效试点期满,企业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达40%以上。(二)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试点期满,企业当年rd经费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省属国有企业1.5%以上,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5%以上,其他企业3%以上。(三)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和升级制定、完善企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