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火人员手册目录一.动火的基本要求:1)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2)安全动火的原则3)动火人的权限二.监火人的资格、职责、权限1)监火人资格2)监火人的职责3)监火人的权限三.动火监护的内容1)动火票的确认2)动火人员资质的审查3)动火前现场防火措施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认4)动火中的检查5)动火后的检查四.灭火的基本知识1)各类常用灭火器的使用2)卤代烷灭火器(最常用的为1211)3)干粉灭火器4)二氧化碳灭火器五.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置1)动火中发生火情的处置2)动火乙炔气发生漏气回火情况的处置3)发现动火部位(管道)有余压余气情况处置4)作业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的处置5)设备内动火作业异常情况处置六.动火作业中几个主要数据的确认一、动火的基本要求:1)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厂区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暧、明火照明: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及其它切割作业;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捶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使用临时电源、临时电线,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排风扇等;5.机动车辆(包括电瓶车)及畜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6.在生产区域内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7.在生产区使用非防爆的家用电器。2)安全动火的原则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同等压力级的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动火。分析合格后,如超过一小时才动火,必须再次进行动火分析。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均按一级或特级要求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一律禁止动火。对节假日(含厂休日)中必须动火的,按用火等级提高一个等级处理。3.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火票。一张火票只限一处动火。特级、一级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4小时(确因工作量大、动火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8小时),二级火票不超过3天,三级火票不超过5天、二级、三级动火票时效不得跨越节假日。4.装置进行大、中修,因动火工作量大,对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均应彻底送出装置,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置换合格后的动火“第一刀”要参照一级动火要求执行。装置已进入生产准备阶段,确需动火的要按一级或特级动火办理。5.进设备内部动火,必须遵守“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测氧、测爆、测毒合格,分析单附在动火单后面。3)动火人的权限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二、监火人的资格、职责、权限1)监火人的资格监火人必须了解动火区域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监火人的职责检查动火现场情况,对照动火单逐项确认并落实防火措施;动火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灭火措施。监火人佩戴明显标志,不得离开现场。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安排好合格的监火人方可离开。3)监火人的权限a)对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相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动火;b)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动火;c)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有权收回动火票,并报告领导处理。三、动火监护的内容1)动火票的确认1.火票动火部位与现场动火点必须相符。2.火票动火级别与动火部位危险程度相符。3.审批权限与动火级别相符(特级动火厂领导审批;一级动火安全部门审批;二级动火车间、部门领导审批)。4.用火时间与相应动火级别规定的时间相符。5.所采取的防火措施必须落实。2)动火人员资质的审查1.动火人员持有效《焊工操作证》。2.高处和进设备动火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等)。3)动火前现场防火措施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认1.设备、管道的吹扫、置换、经检测、合格。2.动火部位与相连设备完全脱离或加盲板分隔。3.电焊回路线必须搭接在焊件上。4.动火点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