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沟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羊角沟乡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乡直部门、村委会:为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全乡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工作,乡政府决定成立羊角沟乡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守生乡政府乡长成员:刘秀峰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宁洪禹乡扶贫开发助理邹积国乡民政助理孙宝红乡财政所长吕明迪乡统计助理曹铁兵乡派出所所长二0一一年7月关于印发羊角沟乡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直部门、村委会:经乡政府同意,现将《羊角沟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0一一年月日第1页共5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是我乡当前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统筹解决贫困人口问题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根据中省、市、县有关“两项制度”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㈠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扶贫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地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促进我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羊角沟。㈡总体目标1、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2、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监测管理机制;3、建立针对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的分类帮扶机制。㈢基本原则1、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原则。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原则。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可操作原则。二、范围、标准和对象㈠范围我乡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工作范围为13个有农村居民的行政村。㈡标准农村低保对象识别标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69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扶贫开发对象识别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㈢对象主要是别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识别标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69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扶贫开发对象识别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第2页共5页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低保对象。三、主要内容㈠对象衔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由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在具体操作上,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民主公示要求,认定扶贫和农村低保对象。对于农户的申请,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识别指标分别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乡扶贫办审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报乡民政局审批。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扶贫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乡民政局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办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㈡政策衔接。对农村低保对象,要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加大扶持力度,采取项目直接到户(产业项目、扶贫异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等)、实体带动到户(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到户)、资金直接到户(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等)、帮扶措施到户(党员干部帮扶、社会各界扶贫)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㈢管理衔接。乡扶贫办、乡民政办,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扶贫和低保对象档案,要会同乡统计办、乡残联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两种对象的调整同步进行。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救助和扶持对象的生活情况。对于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的对象,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于稳定实现脱贫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