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各专业咨询方案一、申报材料申请材料需齐全、符合法定形式1、申请办理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告2、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3、委托代理证明书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盖有市建设局或相关部门项目审批专用章的施工图原件、正式图(带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电子版设计图和批准证书复印件各1份6、市政工程因需征用、划拨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或拆迁房屋,应加送市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批准的土地使用、房屋拆迁等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7、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或市政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复印件)8、核发许可前应报送环保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9、政府、市(区)发改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业主需自核后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印章;申请送交时,原件要一并提交供核对。申办同一建设工程“一书两证”时,只要前一项已办理的许可档案中已收取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经中心窗口受理人核实无发生变更,并在该许可材料接收目录进行核实记录之后,可不再重复收取。二、办事程序窗口收件初审---审理---决定---窗口送达,并公布收件人、发件人: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局窗口收、发件人员。时限:即时办理审理人:相关科室审理人员审批人:审批科长、市政科长时限:即时签批三、办事时限:第1页共2页法定时限:一般件20个工作日、联办件4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一般件6个工作日内(以上时限,不包括涉及重大利益关系需履行法定陈述、申辩和听证程序的时间)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窗口电话:2938622六、监督电话:2938155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