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造成工期延误的法律风险分析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各级政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环保风暴不断升级,建筑行业作为扬尘治理的重点也深受影响。省级党委、政府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区)长及有关人员实施量化问责制度,进一步加剧了建筑行业扬尘治理工作的严峻形势。特别是每年秋冬供暖季节,各地均会出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施工单位通常从每年10月份至次年3月份近半年的时间无法正常施工,工期严重拖延。由于工人每年实际工作时间缩水近半,人工费大幅上涨。环保风暴导致的限额停产,同时造成钢材、商砼等材料成倍上涨。因此,很多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面临成本上涨、项目亏损的情况。以郑州市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为例,行政部门对存在视频监控不到位、施工围挡不到位、主要道路硬化不到位、车辆冲洗设施不到位等硬件不到位问题及工地信息数据不完善问题的工地,实行“一票停工制”,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工地达910个。一、扬尘治理历程由于近年来空气污染严重,自2015年《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环保政策出台频率加大。2016年后相继推出“6个100%”、“7个100%”“8个100%”、封土令等政策规定,各地在年底供暖期间也均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以河南省为例,在2016年上半年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郑州市为倒数第3名。2016年7月10日起,郑州市对全市2197个工地实行“6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未达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与此同时,河南省住建厅为实现降尘任务,要求河南省所有工地做到“6个100%”。2017年8月28日环保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要求切实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该规定适用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以下简称“2+26”城市)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工作。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平顶山、三门峡3个重点城市,实施“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同时河南省于2017年要求扬尘治理必须达到“7个100%”,2018年又推出史上最严的“8个100%”。二、因扬尘治理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以郑州市为例,扬尘治理实行常规化管理与秋冬季治理相结合的模式,也即是将4-9月份常规化管理时期督查工地发现问题数量与秋冬季攻坚时期优惠政策相结合。按照《郑州市2019年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规定,在秋冬季节郑州市各项目必须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按以下4种管控措施进行限额停产。在4-9月份常规化管理期间,各项目也可能因突发环境污染、大型国际会议、大型体育赛事等情况而被要求临时限额停产,造成工期延误。(一)红色管控(I级响应)除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外所有项目全部停止施工,物料运输车辆全部禁运。如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2月2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2019年2月2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将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调整为I级响应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9〕46号),于2月21日22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调整为红色预警I级响应。对经批准允许生产、施工的工业企业和民生工程(因保障安全的应急抢险工程、绿化工程除外),自2月26日0时起,全部停止生产、施工,停止渣土运输和物料运输,辖区政府组织“三员”驻场,严格监督落实到位;本次红色预警解除后,按原批准要求执行。(二)橙色管控(II级响应)允许抢险类民生工程项目在达标情况下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