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贫困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贫困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我县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xx政〔xx〕xx号)、《中共xx县委xx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和《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xx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xx交规划〔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从xx年全面启动,通过三年的集中建设,完成全县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任务(计划总投资1430.89万元,共16.834公里),切实改善全县贫困农村地区交通条件。二、实施原则(一)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动员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二)划分责任,分级负责。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的行业监管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三)科学论证,精准施策。统筹考虑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特点、旅游资源、镇村建设规划等因素,组织专业人员科学论证,精准确定项目规模、方案和标准。因地制宜,注重节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尽量减少土地占用,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尽量选择荒山、荒坡、空闲地进行建设,避免大拆大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四)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农村道第1页共6页路畅通工程实行“七公开”制度,即建设计划公开、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管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和竣(交)工验收公开。(五)建养并重,科学发展。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更新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的基础台账信息,认真履行养护巡查和管理职责,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好、管好、养护好。三、标准与设计(一)前期工作程序1.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一路一档”制度。2.凡经省核查并纳入省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库的均视为已立项。3.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畅通工程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二)工程设计及选址要求原则。安全、畅通、经济、环保。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避免大填和大挖。(三)建设标准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错车道设置原则上不得大于500米。路面硬化工程应采用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四、建设组织和管理(一)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招标,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应按规定编制招标文件。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畅通工程招标文件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第2页共6页(三)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选择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如实行业主自管模式,需由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对管理人员资格及业主管理能力进行审核后批准。(四)施工许可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五)建立健全“政府监督、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监督及工程质量鉴定工作。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畅通工程开工前,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应按规定向县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并接受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鉴定;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六)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应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