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法定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自由裁量细化标准1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管理单位或者个人未及时清除的《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以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初次违法,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清除责令限期清除,逾期1天未清除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清除,逾期3天未清除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以上40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清除,逾期3天以上未清除的处以每平方米4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2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进行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行为的《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责令清除,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情节轻微的,责令消除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50元以上6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处以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涂写、刻画、喷涂、粘贴小广告分散累计在30处以下,或集中累计在10处以下的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6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处以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涂写、刻画、喷涂、粘贴小广告分散累计在30处以上60处以下,或集中累计在10处以上20处以下的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处以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法定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涂写、刻画、喷涂、粘贴小广告分散累计在60处以上,或集中累计在20处以上的,或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或在明令禁止的街道及部位涂写、刻画、喷涂、粘贴小广告的,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3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吊挂、晾晒物品的《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初次违法,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予以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改正,督办两次,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改正,督办三次及以上,拒不改正的处以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4在城市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招牌、指示牌、画廊、橱窗、霓虹灯、灯箱、条幅、旗帜、显示屏幕、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设置单位对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市容的未及时整修、清洗、更《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初次违法,积极消除影响的责令改正;予以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责令改正不予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罚款对陈旧损毁、色彩剥落的户外广告牌等,不按要求及时整修、清洗、更换影响市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或对有安全隐患的处以1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法定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换,对有安全隐患的未及时加固或者拆除的广告牌、招牌等,未予以加固或拆除,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并造成财物损毁、人身伤害等事故程度较轻的对陈旧损毁、色彩剥落的户外广告牌等,不按要求及时整修、清洗、更换严重影响市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或对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招牌等,未予以加固或拆除,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并造成财物损毁和人身伤害等事故程度较重的处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5未经许可利用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广告的《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初次违法,积极消除影响的责令改正;予以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责令改正采取敷衍等方式不予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令改正采取威胁方式阻碍执法,拒不改正的,或在一年内有2次同一违法行为的处以1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法定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自由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