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XX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XX市法制办《印发〈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府法发[2007]12号)和《关于开展2008年度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杭府法[2008]6号)要求,今年3月—9月我局开展了对《XX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222号令)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客体基本情况介绍《XX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规章》)是由我局负责起草并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该规章于2005年9月20日以市政府222号令颁布,并于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该《规章》是我省第一个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地方性政府规章。由于国家至今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门规章涉及医疗机构监管的内容很少,因此该规章的颁布实施,填补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的法律空白。《规章》共37条,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和配发等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由我局及各区县局(分局)负责实施。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止,市县两级药监部门共办结案件136件,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确保了群众用药安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宣贯情况该《规章》颁布后,我局即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宣贯工作,第1页共6页力争使执法人员、各监管对象熟知规章的内容,让社会公众也对规章有所了解。(一)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该《规章》执法必须懂法,懂法先要学法,认真学法、用法是做好执法检查的前提,因此我们于2005年10月《规章》实施前,组织并开展了局系统执法人员对《规章》的学习培训工作,熟悉《规章》条款内容,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二)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从药人员对《规章》的培训工作为了加强、提高医疗机构从药人员对《规章》的知晓率,我们组织XX市区医疗机构3000多名从药人员开展了八期的《规章》学习培训班。各区、县(市)局也举办各种形式的药学人员培训班形式,有的局在培训结束后还专门进行了闭卷测试,据统计,七个区县共组织2000多名药学从业人员参加了《规章》的培训和测试;有的局还举办了辖区医疗机构的知识竞赛,通过以赛促规范的形式使规章的条文深入人心,提升了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学习培训,让医疗机构药学从业人员熟知《规章》的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提高法律意识,从而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三)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对社会公众的宣传主要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布规章的内容,同时还通过广场、进社区等开展志愿者活动等过程中发放宣传册等,使普通公众对规章的内容有所了解。(四)重视日常监管过程中的宣传根据我局提出的“宣传也是监管”的监管理念,我们把这一理念恰如其分地应用到监管实践中去,寓规章宣传、业务指导于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中,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三、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做好本次评估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份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1业务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评估工作小组。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并抽调政策法规处、药品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组成评估工作办公室,具体第2页共6页负责与评估相关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二)评估实施情况进入评估实施阶段,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分析,设计了调查问卷,召开了执法人员、医疗机构座谈会,并通过座谈会、执法检查、邮寄、网络等形式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各界的意见和建议。1、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分析情况为做好《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我们对全系统2006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适用《规章》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据统计,两年半时间,全系统共办结案件136件。年度分布是2006年度72件,2007年度52件,2008年1-6月12件;从区域分布分,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