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三大一建活动方案为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推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和各项任务落实,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县局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三大一建”活动。其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办发〔2012〕8号文件和办发〔2010〕12号文件精神,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建立长期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我县的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活动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三大一建”活动,不断拓宽服务空间和服务领域,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努力完成全县“民转刑”案件下降、调解成功率提高、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任务。二、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措施(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的大宣传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各司法所要认真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使广大人民调解员全面领会、熟练掌握和充分认识《人民调解法》的基本原则、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等方面知识,全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有效利用载体。要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这一宣传平台,使法律服务需求集中的区域和人群及时了解到法律服务资源;有效利用现有的法律宣传工作基地,如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民调中心户等宣传阵地,送法到千家万户。要充分发挥地方主流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县局将第1页共4页结合全市第五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十大经典调解案例”的评选宣传活动。三是开展专项活动。要通过举办法律宣传长廊、在商业区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日、法制文艺晚会等活动,造大声势;通过在繁华地段架设悬挂宣传栏、宣传板,向居民发放书籍、小册子,向过往群众发放传单、宣传单等形式,扩大《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的覆盖面;要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集中统一开展大型《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这次宣传活动中,认真组织好市局组织开展的《人民调解法》有奖竞答活动。(二)组织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大培训一是组织好市局开展的首席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及颁证仪式。培训的内容重点是《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技巧、人民调解文书的制作、诉调对接工作程序等,对培训人员由市局颁发统一制作的首席人民调解员聘任证书。二是落实分级培训制度。要加大培训力度,统筹安排,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对本辖区内所有人民调解员轮训一次。三是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考评活动。(三)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大调解一是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分析研判工作。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集中排查与经常排查相结合,组织人民调解员主动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对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止酿成事端。要探索建立排查调解工作奖励制度,对排查化解重大不稳定因第2页共4页素的人民调解员可以进行重奖并申报记功。三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活动。要积极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按照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在矛盾纠纷多发期、多发区和重要敏感时期,分阶段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战”。现阶段,要扎实组织开展好人民调解“和谐使者”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