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分解方案《XX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所承担的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现将该《实施办法》任务分解如下:一、加强对本地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9-2020年)和《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二)制定本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责任部门:县政府法制办)(三)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责任部门:县政府法制办)二、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一)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职能作用。(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司法局)(二)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责任部门:各乡镇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