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XX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XX县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质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伊州党发〔2017〕18号),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应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商贸物流服务现代化、城市电子商务、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事业建设需要,根据需求,每年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三条主要面向我市重点领域、行业所需的化工、商贸物流、智慧城市信息化管理、环境保护、企业管理、新兴产业和保税、科技、教育、卫生等高层次紧缺人才。第四条引进人才不受地域、户籍、身份限制。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引进人才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相关政策或规定办理。企业引进人才可参照此办法执行。第二章工作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在XX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XX县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第1页共8页—1—责引进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协调小组由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卫计委、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规局、公安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委市委人才办(以下简称“专项办”),作为协调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七条专项办负责审定引进人才岗位和计划,制定和落实特殊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引进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八条专项办负责引进人才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掌握了解和汇总各单位人才需求,公布人才招聘信息,协调组织招聘,建立人才信息库,办理引进人才手续,落实扶持政策和相关待遇,实施评估、考核、监督等工作。第九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涉及引进人才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特殊政策落实和各项服务工作。第十条用人单位负责提出人才需求、搭建工作平台、落实相关待遇等具体工作。第三章引才标准与方式第十一条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和省(区)部级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主要包括:(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三)省(区)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科、学第2页共8页术带头人及以上层次人才;(四)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第十二条紧缺人才是指能够影响和带动我市某一学科、产业、行业、企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人才,主要包括:(一)自带科研成果的国内外留学人才;(二)获得学士学位且为我市紧缺专业的国家“双一流”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三)不具备前两项条件,但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才能、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四)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外空白的科技项目、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来奎屯创办、合办、承包、租赁企业,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人员。第十三条引进人才可采取招录、招聘、调动、直接聘用、特聘方式来XX县区工作。特聘主要指来XX县区创办企业、借调、兼职、合作研究项目等。第十四条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通过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引进的人才要求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第四章引才程序第十六条设置岗位、制定计划。用人单位设置引才岗位,明确岗位设置要求,由专项办审核后制定年度引才计划,经协调小组审定后下达批复,发布引进人才招聘公告。第3页共8页第十七条物色人选、洽谈对接。专项办协调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通过多种途径与疆内外高校、人力资源市场联系或根据需要组团到疆内外招聘人才,为引进人才提供公共服务。第十八条推荐申报、签定意向。由专项办牵头或委托招聘组团单位与拟引进人员达成初步意向后,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报市委审批后下达批复。第十九条办理手续、落实待遇。通过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