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XX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由一个单位或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提供涵盖项目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专业化工程咨询服务。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对于有效提高投资决策水平、提升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市〔2017〕1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路线方针和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深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创新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益,为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利用两年时间在我省组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研究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与施工的融合,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培育一批懂技术、懂管理、懂经济,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复合型人才,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的综合能力。加快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转型升级,延伸各自业务领域,打造一批智力密集型、技术复合型、管理集约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为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创造条件。三、实施部门第1页共5页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由省住建厅负责,具体工作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下同)组织实施,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四、工作步骤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2017年9月)1、开展专题调研,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题调研,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2、确定试点单位省内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龙头企业,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单位。其他试点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甲级资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单位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并综合考虑企业的资质等级、综合实力、相关业绩和社会信誉等因素确定。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试点单位名单由省住建厅公布。(二)实施阶段(2017年10月~2019年2月)1、确定试点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要率先垂范,把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优先采用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带头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组织并公布一批具有综合性强、技术复杂、投资规模较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并报送省住建厅备案。2、制定配套文件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XX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XX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第2页共5页况进行跟踪,及时研究解决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三)总结阶段(2019年3月~2019年4月)省住建厅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各设区市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标准,并出台《关于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广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制度保障。五、试点内容和措施(一)明确业务范围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建设单位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