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权益专项行动方案2篇第一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工商局马工商[2012]41号的文件精神,确保我市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这次专项行动涉及到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消协和工商所等多个单位,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县局成立行动领导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丕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林斌、杨汉东,纪检组长王燕涛同志担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直属机构和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局)负责制定方案、完善监管制度、统筹协调和督查等工作。二、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安排第一阶段(1月-3月)重点抓好宣传和调研工作。一是抓好宣传工作。要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和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寻求配合;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采用分发宣传单、召开发布会等形式,扩大这次行动的影响,要向企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二是抓好摸底工作。明确行动内容,对涉及检查的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三是抓好培训工作。县局决定在对参加专项行动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了解行动的计划和内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内容。第二阶段(4月-9月)实施阶段。一是根据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对辖区内重点整治行业所涉企业进行检查。二是收集企业格式条款合同以及符合格式条款特征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备案。三是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第三阶段(10月-12月)总结阶段。一是集中进行回访。第1页共7页10月份前,承担整治职责的各相关单位要对整治企业进行一次集中回访,主要回访内容是:有无未发现的遗漏问题,要求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要求备案的是否备案到位,整治后的合同格式条款使用情况是否规范,对合同格式条款有无群众投诉和各方面的意见。对回访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到位。二是进行总结。11月至12月,进行总结,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格式条款监管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领域和职责分工根据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县整治行动的重点领域是:通讯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服务、餐饮服务行业、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洗衣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领域职责分工。在全县范围内,房地产交易、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服务和有线电视等领域由县局市场局负责;通讯服务、装饰装修、餐饮服务行业、物业管理及洗衣行业等领域由辖区内工商所负责。四、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和具体措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的任务是: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具体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审查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打击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㈠做好审查合同格式条款工作。对按《省合同监督条例》中规定已备案的格式合同进行重新审查,对应备案而未备案的格式合同进行审查;对《省合同监督条例》未要求备案,但列入本次整治重点行业的格式合同及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一是有合同示范文本或有已备案的格式合同,当事人是否使用;二是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有已备案的格式合同,有无擅自格式化合同条款内容或附加协议;三是合同格式条款是否违法违规,包括: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第2页共7页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设定消费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合理数额、设定消费者承担应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