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2页JFS-2012-33002冀安监管〔2012〕4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现将《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第2页共42页第1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2页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1号令),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管活动适用本细则。第三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级审批、属地监管、高效便民”的原则。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安监总局负责以外的以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省政府投资的;《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修订版)》中由应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总投资概算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中央驻冀用人单位和省属用人单位总投资概算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跨设区市的;总局委托的。第3页共42页第2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2页设区市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负责实施总局和省局负责以外的以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市政府投资的;《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修订版)》中应由设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辖区内总投资概算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中央驻冀用人单位和省属用人单位总投资概算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市属用人单位的;跨县(市、区)的;省局委托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负责实施除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和设区市安监局负责之外的和设区市安监局委托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部门不得将其接受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再委托其他单位。第五条根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4页共42页第3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42页(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省安监局可根据本省实际,对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聘请专家库专家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合法性审核、审查,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和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工作。每项工作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不得少于3人,专家库不能满足建设项目技术评审需要的,可以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