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浅议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摘要:伪劣产品的泛滥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损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加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惩处力度,有利于保护其他市场正当竞争者的合法利益,有利与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本文中,笔者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义、犯罪构成、现状及原因以及出现的结果、与其他相似罪名的区别以及笔者认为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论述,希望有助于本罪的规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断丰富的社会产品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但是,在产品日益丰富的同时,一些不法商也在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这给消费者和其他的合法的生产这和销售者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研究就显得极为有意义了。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义研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首先应当对产品进行必要的界定。产品一般是指人们在运用劳动手段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而成用于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物品。而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指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因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可以定义为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二、犯罪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特征主要从其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体现出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一)犯罪的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包括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生产销售秩序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犯罪分子实施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致使假货、劣货充斥市场,扰乱、破坏了正常的商品生产和销售秩序。另一方面,消费者购买了伪劣产品,或者直接对自身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或构成其他社会危害。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伪劣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法律规定,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产品。它包含了假产品与劣产品,假产品是指产品成分是假冒的,名不副实的产品;劣产品是指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国家技术监督局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假冒伪劣商品主要包括以下14种:(1)失效、变质的;(2)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3)所标明指标与实际不符的;(4)冒用优质或认证和使用伪劣许可证的;(5)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7)无检查合格证或缺少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8)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9)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10)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日期的;(11)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注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或成分、第2页共5页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页含量而示标注的;(12)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13)剧毒、易燃、危险品而未标明的;(14)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使用说明的。(二)客观要件1.行为方式表现为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2.犯罪形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1)掺假。(2)以假充真。(3)以次充好。(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3.销售金额必须在5万元以上,对于销售金额在5万元怎么计算呢?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销售金额是指生产、销售者出售伪劣商品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三)、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是一般主体,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行为人,对此,法律没有特殊规定。(四)本罪的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而不能是间接故意。即在本罪犯罪活动中,主观认识因素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并且知道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甚至危害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