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把集中教育阶段的时间延长至明年上半年。然后再转入经常性教育”的要求XX县区委政法委有关会议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在原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现制定《XX县区司法局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深化方案》),内容如下。一、第一阶段:“回头看”和加强学习培训阶段(2006年11月-12月)(一)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和切实解决自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在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要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坚持把见实效作为重点。1、看思想发动是否深入。干警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是否提高,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是否增强等。2、看学习培训的内容是否落实。是否联系实际学习了规定的《教育读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是否全面把握,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是否提高。3、看是否坚持边学边改。广大干警是否能够联系自身实际,认真查摆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作风和干警作风是否进一步转变,清理思想是否深刻,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或着手整改,工作质量和效率是否得到提高。4、看领导班子成员是否都落实了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是否履行了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否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清理思想,带头边学边改,带头转变作风;是否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推动活动开展。5、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政法业务工作是否有机结合,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二)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在进一步加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1页共4页教育读本》学习的基础上,增加如下学习培训内容:1,《江泽民文选》;2、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尤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3、省第八届党代会精神。学习培训仍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地分期组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以增强学习效果。二、第二阶段:清理思想和认真整改阶段(2007年1月-3月)(一)认真清理思想,查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符合、不适应的突出问题。1、对照依法治国的理念,认真查一查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违法办案等行为。2、对照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查一查是否存在工作中对群众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消极不作为等情况和行为。3、对照公平正义的理念,认真查一查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在事实上偏袒一方当事人,歧视另一方当事人,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4、对照服务大局的理念,认真查一查是否存在就案办案、不顾大局,只注重法律效果、不注重社会效果或者只注重社会效果、忽视法律效果等情况。5、对照党的领导的理念,认真查一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意识强不强,是否排斥党组织和权力机关监督的情况和行为。(二)认真整改,巩固和扩大教育活动成果。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条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的具体措施,认真搞好整改。建立台帐,盘点销号。对属于群众反映突出、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属于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属于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三、第三阶段:健全完善制度和巩固提高阶段(2007年4月-5月)1、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责任体系。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第2页共4页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突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入手,进一步严格行为规范,堵塞工作漏洞。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2、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和效率考证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案件质量和效率考证制度,建立法律服务诚信档案,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载法律服务队伍状况。同时,建立健全将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干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的政策措施。对因执法不公、不严、不当导致当事人上访不止,甚至发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视情节予以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