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1页第一章泰山学院信息科学技术系教学管理条例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管理,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科学技术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以便使我系的教学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第一节教师任课资格第一条任课教师原则上均须经过拟开课程各教学环节的系统训练,如辅导、答疑、习题课、实验课、教学实习等,当好主讲教师的助手。一至两年后,经考核、审查效果良好者,方能取得任课资格。第二条任课教师应当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全部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并掌握有关的主要参考书及参考资料。第三条教师上课前必须写出拟开课程全部讲稿的1/3以上,新开课、开新课必须写出全部讲稿,由教研室选择一定的章节进行试讲,经教研室主任同意,系主任审核,确定任课资格,报系办备案。分配教学任务时,宜先安排讲授部分章节,确认达到质量要求时,再担任全部课程的讲授。第四条开新课的教师应提前一学期向教研室递交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方案,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审查,确认具备开新课的基本条件,提请系主任批准,报系办备案。第五条对已开课程,讲授效果差,学生反映问题多,而又无切实改进的教师,不得担任新课的主讲任务。第二节课堂教学第六条课堂教学内容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以教育部拟定的统一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我系的具体情况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制定,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主任核准后执行。如需更新教学大纲,必须提出申请,报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批准。第七条任课教师要负责选好教材或自编讲义,教材内容要求有较高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思想性。任课教师应当明确指定与教材配合的参考书和参考资料。第八条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教学日历授课,不得讲授与本门课程无关的内容,也不得随意取舍教学内容,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经教研室讨论同意,系主任批准报系办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局部的顺序调整不包括在内)。第九条任课教师应当开展教学法研究,注意改进教学方法和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对授课所需的教具、挂图、幻灯、录相和多媒体教学等都要精心设计和安排使用。第十条习题课和讨论课应纳入授课计划,安排在教学日历内,并按习题课和讨论课的目的要求认真组织。不能用讲课代替习题课和讨论课,更不能把习题课和讨论课变成课内自学。第十一条任课教师在课堂上要做到衣冠整洁,语言、举止文明,板书清楚规范。第2页共31页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1页第十二条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对学生进行考勤,检查学生听课情况,教育和督促学生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第十三条课程进行中一般不得更换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也不得自行请他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系主任批准,报系办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第十四条任课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两、三节连上的课程,也必须按照规定保证课间休息,不得自行并为一大节而提前下课。第三节课外辅导第十五条课外辅导包括课外答疑、集体答疑、质疑、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查阅文献资料、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及作业批改。第十六条助教任辅导教师必须跟班听课,参加课外辅导答疑。辅导时要主动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反映给主讲教师,以利于改进教学。第十七条学生作业应全部批改,对错误、不妥之处要用红笔改正或做出标记指明,并应打分或写评语。如每次均全部批改确有困难,经教研室同意,可采取间隔轮流分批批改的办法,以便了解掌握全部学生的作业情况。第十八条主讲教师应担负部分作业批改工作,以便从学生的作业中了解讲课效果和发现学生学习上的问题,以利于改进课堂教学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第十九条学生每次完成作业的优劣情况,均应在“教学记录”中登记打分,作为平时学习成绩的主要评分依据。第二十条对完成作业差和不交作业的学生应主动帮助他们提高作业质量,督促他们按时完成作业。第四节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