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几点意见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几点意见各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省院《实施方案》的要求,教育活动从4月底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第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至5月中旬。第二、学习培训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第三、对照检查阶段。7月初至9月中旬。第四、认真整改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中旬。第五、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通过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达到的具体目标是。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坚持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院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负责组织活动的开展。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动员部署,制定方案。5月下旬,分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各院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将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省政法委和省院的要求与部署上来。确保人人受教育,达到教育活动的目的和要求。3、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分院确定建三江院、齐齐哈尔院为垦区教育活动示范院,示范院要加强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根据实际,制定周密的方案,做到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第1页共3页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省院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示范院的引导带动作用。5、抓好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各院要认真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采取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学业务和学理论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领导批示、领导讲话,以及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高检院即将编辑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等文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6、在动员部署、学习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对照检查和认真整改阶段的工作。各院要面向社会,从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阶段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检信访和上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中,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重点是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职业道德,执法作风,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等方面找差距,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觉悟,解决实际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从思想深处分析原因认真清理整改。要把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做为重点,建立建全规章制度和比较完善的执法规范体系,以整改的成果体现教育活动的成效。7、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院要按照省院下发的《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分院将对各院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省院将教育活动纳入年终目标管理一并考核。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教育活动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分院将不定期的编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简报》,各院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情况。附:1、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2、垦区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第2页共3页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