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做好市人大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论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施司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近年来,XX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司法监督工作紧密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基本形式,针对司法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司法监督工作。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有力地深化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一、提高认识,摆上位置,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略,司法机关担负着重要使命。从总体上看,司法机关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司法工作环境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从近几年来XX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来信来访来看,80%左右都是反映司法机关久拖不决、推诿扯皮、枉法裁判等案事件,人民群众迫切要求人大加强监督,以督促司法机关提高司法效率,确保案件质量,确保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好每一宗案件。为此,方城人大把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一位常委会副主任分管法制工作,并定期召开公检法司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二是充实力量,在机关人员少的情况下,选调有专业法律知识和司法工作实践较为丰富的同志到法工委工作,为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司法工作开展情况,便于达成共识,主动、准确把握司法监督工作。四是重视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XX县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的意见》等。五是每年把司法监督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采取听取司法部门工作报告,开展视第1页共5页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几年来,先后听取了县法院经济审判、行政审判、刑事审判等工作XX县区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工作、立案监督、反渎职侵权等工作的报告,开展了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工作监督等。通过开展司法监督工作,该县法院XX县区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能够自觉主动地把司法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解决和纠正了50多起违法案事件,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正司法。二、突出重点,准确定位,进一步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效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法院、检察院都是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司法机关,而且是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机关。人大常委会对“两院”的监督不同于对政府的监督。人大可以直接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但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实施监督时,不能直接去处理案件,应着重在监督上做文章,促使“两院”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而不是越俎代庖,直接查办案件。在实践中,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原则,采取交办、转办、督办的方法,督办协调,跟踪问效。因此,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只有准确定位,把握角色,立足人大监督职能的发挥,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做到用权不越权、到位不越位、督办不代办,才能使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更具有实效。三年多来,县人大常委会从执法检查、工作汇报和信访等渠道,筛选出50多起涉法典型案件实施监督。突出抓了以下典型案件的监督工作:1、司法机关在办案中,程序严重违法或判决、裁定、决定有严重错误的案件。2、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如:朱亚军合同诈骗案。3、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罚代刑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案件。三、拓宽渠道,加强监督,努力提高司法人员履职能力与水平方城人大在对县“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第2页共5页的同时,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拓宽了对所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的监督工作。开展了对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简称“四员”)的工作监督。通过开展法检“四员”监督工作,把对“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