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一、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计分公式:H=A+B+C+D单位:分/年H——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得分A——纵向外来科研项目得分B——外来科研经费得分C——政府决策研究与咨询得分D——科研成果得分二、各部分科研工作定量考核依据及计分标准(一)纵向科研项目1.纵向科研项目工作量计分以纳入学校科研计划管理的纵向科研项目的类别、级别为依据。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立项的,以本项目的最高级计分,其他级别不重复计分。项目分在结题时计发(结题时需交结题报告和成果原件,否则,一律不计分)。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引导项目,如我校及我校教师排名均为第二的,且有经费到校的,按学校考核标准相应等级降一档记分;排名均为第三的,且有经费到校的,相应地降二档记分;排名均为第四的,且有经费到校的,相应地降三档记分。此外均不记分。学校名与教师名在排名上不一致时,以学校名次记分,不管项目中人数多少,均以学校名次记分一次(以下达文件中的立项单位排名为准,其他均不予受理)。除以上项目以外的第一承担单位非我校的项目一律不计分。我校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以下达文件为准,须第一承担单位)一律降一级记分,此外,概不记分。2.计分公式:A=ΣAiA——科研项目总得分Ai——各级科研项目的科研工作量得分表1科研项目计分课题级别科研计分标准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重点)国家“973”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3000国家基金一般项目(含单列学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引导项目国家军工项目国家“863”面上项目2000其他国家科技体系计划项目1500其他课题重点非重点教育部科研计划项目教育部古籍整理项目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项目1000800国家其他业务部委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重大高新技术研究项目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省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省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800600国家各部委局的司级项目省“学科共建”项目省“联合资助”项目省“自筹“项目600400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厅计划项目省社联项目300150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市科技计划项目省业务厅局规划项目市科技情报调研课题市“学科共建“项目市“自筹“项目10080省业务厅局的处级项目市业务委局规划项目市社联项目8060市业务委局的处级项目校科研基金项目40203.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办理结题手续的不计分。4.由多人合作承担的科研项目,对厅局级以下(含厅局级)科研项目的考核计分,实行项目第一负责人制,即把分算给第一负责人。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考核计分按申报书或合同书中各成员的排名确定所占分值,比例参照表2(★以下涉及到多人合作项目、成果、奖励等计分均参照此条规定)。如项目实施中成员贡献与最初申报排名不一致的,也可由项目负责人在结题时根据各成员的实际贡献确定分值并经课题组全体成员签名认可后实施。表2合作课题研究人员在项目得分中应占比例人员12345678排序112123123412345123456123456712345678所占比例10060405030205025151050201510550151510555015155555501510555555.国家机关委托项目按相应级别下降一级计分。学会、协会项目按横向课题计分。6.国际科技与教育研究的合作项目(以科技部、教育部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按科技部、教育部计划的一般项目计分、配套以及作为分级定岗的依据,其他部门的一律不予以计分、配套。7.依托我校的教育部、科技部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基地或中心的年度计划项目,经相应的学术委员会评审、科研处送有关专家会审、校领导审核批准,可按省级计划项目的一般项目计分、配套以及作为分级定岗的依据,每年不超过20项,项目面向全国招标。其他有关的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基地或中心一律按原文件规定加以计分、配套。8.各级政府中主管科研的部门所立项目,有该政府发文的按政府所发文件执行,没有该政府发文的,主管科研部门所发文件的项目即代表该政府所立项目,在科研考核、配套、定档等方面按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