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联络组工作实施方案校友联络组工作方案一、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间1、按班级收集校友信息。根据《关于成立校友录编纂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由相关部门负责,5月中旬完成第一初稿,5月下旬完成修改稿。由纪检监审处协调统稿,6月上旬上交学工处。2、成立校友分会。6月15日前由学工处根据校友统稿情况提供按工作地区分类的学生名册,并组织召开校友分会负责人会议,征求意见,选出地区学生校友会会长。3、召开各地区校友分会会长会议。6月19日由校友录编纂委员会组织校友分会负责人及分会长会议。4、下地区组织召开校友会。各分会负责人与分会长配合,下地区组织召开校友分会;提供捐款信息、收集参加校庆人员名单上交校庆办公室;核对校友录信息提交学工处修改,7月15日前完成。5、印制校友录。由校友录编纂委员会负责最终核定终稿,交学院采购小组印制,8月上旬完成。二、工作要求1、相关部门应按协调会要求收集上交的信息并打印,注明直接责任人,同时将文档发送至qq350738255。2、各地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与分会会长和学生联系,收集并向院庆办会室提供更多更准有价值的信息。3、各分会应建立好组织机构,选好副会长、秘书长。4、各分会应认真核对校友信息,积极商议有效的捐款方案,摸清参加活动人员名单。5、协助资金组开展好捐资启动活动。附:筹建校友分会负责人名单邵阳、永州—尹显国;长沙、怀化—彭晓阳;岳阳、郴州—刘贵书;自治洲、张家界—王坚;株洲—李付亮;衡阳—周双成;湘潭—杨敏;常德—汪志宏;娄底—吴飞;益阳—欧阳和平;省外—邓建新。第1页共2页校友录编纂委员会二o一o年五月十五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