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达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格兰达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806号二○○七年十二月第一章总论第一章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随着经济发展及科技进步,电子废弃物成为增长最快的一类固体垃圾。电子废弃物半导体产业是21世纪最具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领域之一。半导体IC封测水平的高低最终决定了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而IC封测水平的高低取决于IC封测生产设备的水平,因此半导体封测设备的自主研发和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制造业在整个国家将逐步形成具有重大经济与社会意义的高新技术产业。2006年12月,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目录的编制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涉及信息产业的重点任务为基础,结合《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以及《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凝炼出13个重点技术领域,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属于其中的集成电路领域和电子专用装备及仪器领域。格兰达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格兰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深圳投资成立,专门从事半导体、自动化领域电子装备研发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自2004年10月在深圳福田区和宝安区成立以来,从成立时注册资本3000万港币、投资总额3000万港币经过多次追加投资,到2007年4月达到注册资本16000万港币、投资总额30571万港币。格兰达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深圳市电子装备龙头企业、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和深圳市机械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格兰达品牌在业界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产品已经应用于数十家全球知名半导体公司和世界500强企业。2008年,格兰达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拟投资5亿元在深圳发展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立项文件见附件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龙岗坪山翠景南路大工业区一号地块(见图2.1-1和图2.1-2),总占地面积53553.68m2,总建筑面积148954m2。该项目于2008年3月获得深圳市2008年度重大项目证书(见附件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35号令)第七条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的规定,一切新建、扩建的大、第一章总论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制度,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受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格兰达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该任务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在认真研读可研报告等有关资料,对拟建项目和排污状况进行资料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1.2编制依据1.2.1相关环保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2.2相关环保法规、条例(1)国家相关环保法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