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目录A.投标书B.投标书附录C.投标担保复印件D.授权书A、投标书柳林县下岔沟至苇园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致:柳林县交通局1.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第二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价,或根据上述招标文件的规定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2.第二合同段由至K8+00至K19+850,长约7.85km,技术标准四级,沥青碎石路面。有浆砌边沟4376.64m3,水泥砼拦水带398.21m3,急流槽453.9m3,里程碑12块,标志牌6块,以及其他构筑物工程等。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书后,在本投标书附录写明的开工期内开工,并在2.26个月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4.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2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标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它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8.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按投标人须知第23条规定对投标价格算术性修正;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担保,另选中标单位。投标人:榆林市通达路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投标人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西沙乡企城(建委南100米处斜对面)邮政编码:719000电话:0912-3866868传真:0912-3893468日期:2006年8月9日B.投标书附录序号事项合同条款数据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2履约担保金额10.1人民币10万元整3发出开工令期限(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算起)41.168天内4开工期(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之日算起)41.17天内5工期43.168日历天6拖期损失偿金47.11000元/天7拖期损失偿金限额47.1合同价的10%8缺陷责任期49.11年9保修期50.22年10其中(月进度)支付证书最低限额60.2合同金额的30%(不含暂定金额)11保留金的百分比60.3月支付额的10%12保留金限额60.3合同价格的10%13开工预计款60.5合同价格(扣除暂定金额)的10%14材料、设备预付款60.7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60%15支付时间60.15其中支付证书开出后28天最后支付证书开出后42天16未付款额的利率60.150‰/天C.投标担保复印件D.授权书致:柳林县交通局本授权书宣告:榆林市通达路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余社明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榆林市通达路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副经理袁志刚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柳林县下岔沟至苇园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于此有关的事项。投标人:榆林市通达路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授权人:(签字)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2006年8月7日第七篇工程量清单A、说明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