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公安局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派出所、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管中心:自5月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勤务机制实施以来,我县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不断加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好转。近期,酉阳、彭水、江津等地相继发生涉校涉生恶性案件,从市公安局、市教委督导检查组和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领导对我县部分学校抽检的情况来看,安全防范工作仍然薄弱,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勤务机制的相关要求亟待落实。为切实解决校园安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新型警务体制建设成效,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公发[2010]616号)文件精神,县公安局、县教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丰都县公安局丰都县教育委员会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县校园安保工作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成效,确保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和市教委关于校园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公安局、县教委决定于11月25日至12月20日,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为期25天的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迎接市级检查验收,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突出重点、限时整改、检查问责、确保安全的原则,以校园安全防范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的重点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各直属学校、学区教管中心自查自纠及县公安局、县教委督检,迎接市级检查验收,切实找准校园安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二、工作目标校园安全软实力得到明显提升,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得以全面落实和巩固,坚决防止校园内部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恐怖事件的发生,有效控制和减少涉校涉生负面舆情炒作,确保校园安保工作“网上”、“网下”的安全。三、组织领导我县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王运林、县教委副主任任思福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校保大队,由副大队长王军和县教委安稳办主任林大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派出所、直属学校和教管中心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民警和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制定相应的迎检方案,坚决抓好落实。四、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重点学校:寄宿制及治安形势复杂的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1、校内:学校幼儿园校门、围墙、教学楼通道、校警办公室、安防监控室、食堂、实验室、财务室、档案室、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等部位;2、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涉危涉爆摊点单位,有无网吧、游戏厅、KTV等娱乐场所,有无交通乱点等。重点问题:1、学校幼儿园对外来人员如实登记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2、夜间值班巡逻守护情况;3、队伍管理尤其是保安队伍管理情况。(二)检查内容:此次检查,将结合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0]909号)要求,开展各直属学校自检、各教管中心普查辖区学校、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工作组抽检和市级督检验收,重点检查:1、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情况。校保大队、派出所、校园民警开展校园安保工作情况。2、学校保安队伍的教育、培训、配备、着装、合同签订、工资发放、保险购买以及值班、巡逻、守护情况。3、校园安防设施建设情况。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建设情况;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4、校园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情况。5、校园开展法制教育、应急(消防)演练情况。6、校警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情况。五、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5日至27日):各派出所、直属学校和各教管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召开专门会议,抓好动员部署。(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28日至12月12日):直属学校和各教管中心对本校或辖区所有校园进行深入排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指...